衛政法發〔2006〕498號
安徽省衛生廳:
你廳《關于全科醫療科診療范圍的請示》(衛監秘〔2006〕487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批復如下:根據《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》(衛醫發〔1994〕27號),全科醫療科為一級診療科目,其具體診療范圍應參照《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辦法(試行)》(衛婦社發〔2006〕239號)第七條規定的“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”的范圍。醫療機構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僅為全科醫療科,卻設置了外科、婦產科、口腔科等診療科目的,屬于超范圍執業,應當按照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。
此復。
二○○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